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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酒厂有限公司商标、专利和部分原酒等资产的专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时间:2022-08-09 字号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江苏省丹阳酒厂有限公司商标、专利部分原酒等资产专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条件,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省丹阳酒厂有限公司商标、专利和部分原酒等资产的专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丹阳市
3、标段划分:1标段
4、招标范围
①范围及规模:江苏省丹阳酒厂有限公司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东路荆林工业园区,企业总资产为6703万元,实现年营业收入约1967万元。
②主要内容:鉴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的江苏省丹阳酒厂有限公司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市场法进行评估,部分原酒等存货资产以成本法进行评估。
5、质量标准: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控制总价):
根据江苏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江苏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发〔2009〕278号文)及市场调查得出控制价为6万元整。
控制总价包含中标人提供评估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费、行政办公费、通讯差旅费、相关工作人员薪金及服务咨询费、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等所有费用)。
8、期限要求: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中标方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书后止。
9、服务及其它要求:
①中标人应当在评估前编制评估计划,评估计划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包含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
②中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项目现状,并分析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问题。
③中标人应当根据评估项目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项目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以便为评估报告的出具提供及时、准确、真实的评估资料。
④中标人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及项目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中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评定估算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评估项目的初步评估结论,待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后,再形成评估项目最终的评估结论。
⑤中标人应当在执行评定估算程序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中标人须在不影响对最终的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招标人或招标人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中标人完成上述评估程序后,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项目评估报告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评估报告。
⑥中标人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丹阳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且评估报告的内容、数量、装订等须符合招标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①具体资料
A.营业范围应包含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
B.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评估备案壹级资质
C.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及应满足的条件: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备案。
D.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收购企业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编制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形式提交,但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不要求。
五、投标函要求:
1、 投标文件应装进档案袋等包装物内,包装物应密封,并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书装订成册)的份数: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函、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和复印件、报价书(表)、类似业绩证明、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的社保证明等需提供的资料。投标函样式见附件,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
4、无效标、废标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六、评标定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一轮报价,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则信用等级(分)高的作为成交候选人(未提供则视为无信用等级);若都相同,则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
七、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1、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2、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结算支付及其它)
中标人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及提供专项增值税发票,且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并经招标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评估服务费用。
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在出具正式报告前须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进行修订,且正式报告须两名及以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字确认。
合同总价包含中标人提供评估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费、行政办公费、通讯差旅费、相关工作人员薪金及服务咨询费、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等所有费用)。
八、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8 月15 日,(工作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8:00 
2、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3、方式:现场报名,招标采购文件网上直接下载,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在提交报名表时提出。
九、提交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14时30分
3、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十、公告期限:(报名人必须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报名,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期将不予接收)自公告之日起 2022    8  15 
  十一、其他事宜: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3、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积极保障开、评标流程的安全、有序平稳开展,投标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书,人员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前提供招标要求审查的原件资料即可,若原件资料审查不通过,则依次由下一候选人接替。
十二、联系方式
1、项目招标采购人: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部门:投资部
联系人:毛云                 联系方式:13812379000
2、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丹投集团105室           联系方式:0511-86881396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文件大小:11.9KB

附件二: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文件大小:27.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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