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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丹阳西部片区产业能力提升及生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开家湖大道和望湖路道路及管线涉路安全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及内容: 项目概况:由于练湖片区上位规划及省丹中周边道路建设方案发生较大变化,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正常使用及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公路审批部门要求,编制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 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位于丹阳市练湖生态新区,总占地面积约17.5万㎡。 包含范围:开家湖大道、望湖路与G233平交口新建工程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开家湖大道、望湖路与G233平交口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涉G233保障公路、公路 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编制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协助招标人取得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批复。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所须的基础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编制报告之后60个工作日 内取得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批复;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 质量标准:提交的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其内容、范围和深度达到本合同技术要求以及《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公路涉路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标准》 (DB32/T 2677-2014)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对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 服务及其它: 1、中标人须按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编制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协助招标人通过审批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并取得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批复。 2、中标人若未按招标公告及合同相关内容履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赔偿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3、若因招标人提供材料不全、主管审批部门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如疫情等)等因素导致服务期延误,项目服务完成日期可进行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