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傲瑞丹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就
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石城污水四期改扩建工程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条件,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石城污水四期改扩建工程混凝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丹阳市
3、标段划分:/
4、招标范围
①范围及规模: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石城污水四期改扩建工程混凝土采购项目,总方量约8300方。
②主要内容:为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石城污水四期改扩建工程提供混凝土。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控制价):3150629.24 元(不含税),控制单价详见清单
8、期限要求:自中标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次供货完成。
9、服务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对该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配件及工程质量负责,提供全免费质保至少两年(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间除人为损坏,其他质量问题24小时内到位维修。
(2)材料进场、垃圾外运时需注意对业主方道路、道板及绿化的保护,如有损坏,乙方应恢复原样,相关维修费由乙方自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1)具体资料
l A.营业范围应包含:混凝土的生产或销售或建筑材料销售及其相关营业范围
l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及应满足的条件:无
l C.类似业绩要求:无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或已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未获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函要求:
1、 投标文件应装进档案袋等包装物内,包装物应密封,并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书(装订成册)的份数: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投标文件1分,电子投标文件资信材料及人员证书等均为彩色扫描件,随正本密封包装。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函、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和复印件、报价书(表)、类似业绩证明、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需提供的资料。投标函样式见附件,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版证书需出示彩色打印件。
4、无效标、废标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六、评标定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同各供应商谈判后将组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价格由低到高的前三名)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成交价以二次报价的报价为准。(谈判过程中未对谈判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其第二次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七、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2、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结算支付及其它)
(1)付款方式:每季度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量支付至60%,竣工验收付至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量的100%;
(2)结算方式:按照招标人和业主的最终审计工程量结算。材料费用价格上涨或下跌在10%(含)以内的,其差价由供应商承担或受益;超过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或受益。
八、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2025年2月27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地点: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18号,镇江华傲瑞丹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316室
3、方式:现场报名,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在提交报名表时提出。
九、提交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9:3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9:30分
3、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209室
十、公告期限:(报名人必须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报名,获取招标购文件,过期将不予接收)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
十一、其他事宜: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3、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项目招标采购人:镇江华傲瑞丹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飞
联系方式:15189185032
2025年 2月24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附件二:项目需求(项目特征数量或控制价清单)
附件三:图纸及相关资料
附件四:投标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