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丹阳市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或邮箱19919945@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23)商字第27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丹阳市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28000元
采购需求:江苏省丹阳市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轻型客车6辆。
履行期限:2023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
8月
14日至
2023年
8月
18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招标代理部或邮箱19919945@qq.com
3、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件。
4、供应商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5、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
(1)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19919945@qq.com并电话告知的,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丹阳市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云阳街道石城路323号
联 系 人:陈飞
联系方式:0511-80308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方式:0511-8692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淑玲
联系方式:0511-869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