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
丹阳市司徒镇相关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条件,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丹阳市司徒镇相关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丹阳市
3、标段划分:1标段
4、招标范围
①范围及规模:项目地点位于丹阳市司徒镇,占用林地7.4598公顷(其中占用林业保护林地面积约3.0068公顷),须对占用林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根据可行性报告对占用林地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②主要内容: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对司徒镇林地进行外业调查,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协助招标人取得省级林业相关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5、质量标准:
中标人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规、规范,且满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控制总价):
依据《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号文收费标准,经市场调查及地块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得出控制总价为19万元。
控制总价包含中标人提供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费、行政办公费、通讯差旅费、相关工作人员薪金及配合服务费、调度出场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8、期限要求:
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外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作业;相关材料收集完整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提交丹阳市林业局,至取得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结束;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9、服务及其它要求:
①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和调度指挥,服务期限满足须招标人相关要求;
②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取得取得江苏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③中标人若未按招标公告及合同相关内容履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赔偿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相应的费用损失。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①具体资料
A.营业范围应包含:包含但不限于测绘工程设计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等相关业务。
B.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无
C.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及应满足的条件:具备中级工程师(土地、林业、测绘专业)职称证书。
D.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形式提交,但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待服务期限结束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函要求:
1、 投标文件应装进档案袋等包装物内,包装物应密封,并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书
(装订成册)的份数:一式两份。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应包含
投标函、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和复印件、报价书(表)、类似业绩证明、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的社保证明(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等需提供的资料。投标函样式见附件,
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
4、无效标、废标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5、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场,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定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一轮报价,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则信用等级(分)高的作为成交候选人(未提供则视为无信用等级);若都相同,则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经评审仍具有竞争性,可继续开标。
七、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1、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2、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结算支付及其它)
①招标人待中标人编制完成丹阳市司徒镇相关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提交丹阳市林业局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剩余合同价款70%待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取得江苏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一次性付清。
②合同总价包含中标人提供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费、行政办公费、通讯差旅费、相关工作人员薪金及配合服务费、调度出场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③中标人具体工作量以现场查勘的实际情况为准,超出合同总价部分招标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八、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3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3、方式:现场报名,招标采购文件网上直接下载,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在提交报名表时提出。
九、提交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 14 时
2、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 14 时
3、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十、公告期限:(报名人必须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报名,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期将不予接收)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3月 17 日
十一、其他事宜: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3、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项目招标采购人: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部门:资产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张永飞 联系方式:13706106767
2、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丹投集团105室 联系方式:0511-86881396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文件大小:15KB
附件二: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文件大小:52.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