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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公园路南侧地块、公园路北侧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2-09-14 字号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 丹阳市公园路南侧地块、公园路北侧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条件,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丹阳市公园路南侧地块、公园路北侧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地点:丹阳市
3、标段划分:1标段
4、招标范围
①范围及规模:项目一地点位于丹阳市公园路南侧,占地面积约为3221平方米;项目二地点位于丹阳市公园路北侧,占地面积约为7164平方米。
②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以上地块土壤、地下水等进行测绘、勘察、采样、分析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该地款有无污染情况及污染程度,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5、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以上地块土壤、地下水等进行土壤污染状况测绘、勘察、采样、分析等调查,满足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控制总价):
根据市场询价及相似项目中标价格类比得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控制总价为40万元。
控制总价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费,行政办公费,通讯差旅费,相关工作人员薪金及服务咨询费,专家评审费,测绘、勘察、采样、分析及出具调查报告等所有费用)。
8、期限要求:
中标后3天内安排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场勘查,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公园路南侧地块、公园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具体时限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9、服务及其它要求:
①中标人须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对不同的项目地块分别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别编制符合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②中标人现场勘查布点个数及深度等指标需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方案需经过专家评审;
③中标人须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勘察、采样、分析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须通过项目相关评审工作。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①具体资料
A.营业范围应包含: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咨询服务、地质勘察服务以及土壤调查评估等相关业务。
B.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C.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及应满足的条件:具备环保、地勘、水文与工程地质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D.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3个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形式提交,但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符合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工作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函要求:
1、 投标文件应装进档案袋等包装物内,包装物应密封,并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书装订成册)的份数: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函、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和复印件、报价书(表)、类似业绩证明、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的社保证明等需提供的资料。投标函样式见附件,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
4、无效标、废标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六、评标定标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合理低价法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合计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人;若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分办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七、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1、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2、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结算支付及其它)
①中标人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符合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工作,经招标人确认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②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具体时限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含出具相关调查报告和通过评审工作的时间)
③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总价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费,行政办公费,通讯差旅费,相关工作人员薪金及服务咨询费,专家评审费,测绘、勘察、采样、分析及出具调查报告等所有费用)。
④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符合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工作后无息退还。
⑤中标人若未按招标采购公告及合同内容履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八、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 9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3、方式:现场报名,招标采购文件网上直接下载,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在提交报名表时提出。
九、提交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2 9 月22 日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2 9 月22 15时30分
3、地点: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十、公告期限:(报名人必须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报名,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期将不予接收)自公告之日起2022         9 20
十一、其他事宜: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3、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积极保障开、评标流程的安全、有序平稳开展,投标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书,人员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前提供招标要求审查的原件资料即可,若原件资料审查不通过,则依次由下一候选人接替。
十二、联系方式
1、项目招标采购人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部门资产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张永飞            联系方式:13706106767
2、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丹投集团105室    联系方式:0511-86881396  
2022年9月13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文件大小:15KB

附件二: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文件大小:47.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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